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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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塞上,秋风送爽,石榴果籽籽同心。为扎实开展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自治区检察院把沉浸式现场研学与专题法治宣讲有机结合,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走进宁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实地研学,并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一“走”一“听”之间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实走深、入脑入心。

9月16日,在宁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检察人员在讲解员引导下缓步穿行展厅,参观了基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宁夏史话”“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理论政策”等多个展区,丰富的历史图文、珍贵的实物陈列、生动的案例展示和逼真的场景还原,系统呈现了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建家园的发展历程。大家时而驻足沉思,时而交流感悟,沉浸式接受思想洗礼,在触摸历史、回望岁月中真切体会中华民族大家庭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以前觉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宏大叙事,今天看到各族群众一起生产生活、互帮互助的细节,才真切感到它就在身边。”一名青年检察人员参观后感慨,“这也让我想到,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接待的每一次来访,其实都连着民族团结进步这个大课题。”
“馆内的史料故事很有感染力,让我对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有了更加直观的理解,今后办案中会更加注重法理情相融合,用心守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名检察人员分享自己的参观体会。

9月18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会,邀请自治区党委讲师团副团长宋丽萍同志,围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主题进行专题宣讲。

宋丽萍从充分认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原则、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深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四个方面展开,结合宁夏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实际,同步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用鲜活案例、通俗语言,为全体检察人员上了一堂务实深刻的民族法治课,进一步厘清了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思路与实践路径。

“我们在窗口接待、信访答复中,多说一句暖心话、多尽一份力,就是在为民族团结添砖加瓦。”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一名检察人员说道。
“此次系列活动既是一堂行走的思政课,也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更是一次履职的动员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要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类违法犯罪,妥善办理涉民族因素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效能,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石榴籽,粒粒紧抱;检察蓝,拳拳初心。自治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为契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以“检察蓝”守护“团结花”,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